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5〕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5〕5 号
摘 录
三、加强成品油流通重点领域监管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严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严肃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非法调和成品油、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给成品油零售商或者发动机燃料使用方等行为,指定部门牵头常态化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无证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及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四、促进成品油流通现代化发展
(十八)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做好成品油流通领域油气回收治理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支持成品油经营企业研发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安全、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和清洁替代能源发展,研究制定生物柴油等国家鼓励应用且已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绿色清洁燃料的流通管理政策,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进一步规范生物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502/content_7002336.htm